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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已销售如何认定

假烟已销售如何认定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4-13 12:45:19 已帮助13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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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已销售如何认定
关键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行为主体既包括个人亦涵盖了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行为客体必须是诸如掺杂异物、假冒伪劣,以及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烟草制品以次充好等香烟类商品;
第三,客观方面必须表现出一系列掺入杂质、冒牌盗用、故意低于正常标准或者通过未经认证的产品来替代符合标准的产品等欺诈欺骗的行为;
最后,其销售的规定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方可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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