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份债务”一词的对比之下,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连带债务。
此概念涵盖了多个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责任人所应背负的债务责任。
正因为如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位连带债务责任人皆有义务向债权人全额履行债务。
如果在债务责任人当中有一方已经完成全部债务支付,则该部分债务即可被视为消亡。
连带债务作为连带之债的一种类别,包括数名债务责任人全部都有责任向债权人提供全部支付额度的债务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