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在什么时候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在什么时候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在什么时候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3-06 16:40:00 已帮助11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在什么时候
关于公告形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我们应明确地认识到,该公告在其正式公布的那刻起便产生了法律效力。
公告的发布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选择在相关机构如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也可以考虑在报纸等出版物中发布公告。
值得指出的是,当表意人通过公告方式传达出意思表示之后,只要公众有途径获取到该公告,便可视为这份意思表示已经实际送达,从而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并非任何情境下表意人都能随意运用公告这一表达方式;
若表意人未因其自身过失导致无法获知相对方的确切行踪或联系方式时,方可行使公告权利;
否则,这将对相对方造成很大程度的不公。
此外,若表意者已经掌握了相对方的行踪,他将无权再通过公告来传达意思表示,除非得到相对方本人的明示许可。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