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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
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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