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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父亲过世后我俩还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高** 台湾 - 新竹县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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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台湾 - 新竹县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限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娃儿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爸妈娃儿关系的有关限定。”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爸妈娃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爸妈娃儿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限定。所以,受继爸妈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娃儿对继爸妈有赡养的义务。继爸妈娃儿之间,隶属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两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娃儿与其生爸妈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娃儿与继爸妈、继娃儿与生爸妈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也就是受如果继爸妈对继娃儿形成照看、抚养、教育等继娃儿应赡养继爸妈,如果无尽有这个义务,能够不赡养。

2018-11-25 05:54:1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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