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不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而盗窃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前者侵犯的对象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不可再生物,一般是不能以金额计算的,一旦遭到破坏,损失无法挽回;后者侵犯的对象是一般的公私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而且不论是否窃得文物,只要实施了盗掘行为,就构成本罪。后者则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必须以盗窃数额较大为前提,如果未窃取到财物,就是盗窃未遂。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就是属于盗窃国家具有历史、文学价值文化遗址的行为,对于此行已经让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构成犯罪的那么就会按实际受到的损失来进行判决,一般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重者的期刑是可以高达死刑。
2020-12-03 19:16: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