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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姐姐一共结婚才半年多的时间,在结婚前男方支付了10万的彩礼,现在姐姐要求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已经领了结婚证的情况,还能退还彩礼吗?

方** 福建 - 莆田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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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莆田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2020-04-08 20:2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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