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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开了很久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自己一个女人在家里,反正就是挺难熬的,不知道丈夫在哪里,想要和丈夫离婚,能在自己的法院诉讼吗?

廖* 甘肃 - 甘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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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甘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9-11-27 20: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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