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你方承受,你方仅需要就合法的治疗花费承受赔偿职责,当然可否合法需要你方进行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组织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联盟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有异议的,应当承受相应的举证职责。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事实上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效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能够待事实上发生后另行诉讼。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判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花费,能够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019-05-23 18:24: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