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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前几天在外面吃烧烤,不小心把别人绊倒了,然后他们四个人有三个人把我哥拉着的。有一个人打我哥,不让我哥还手。把我哥打成二级轻伤。然后起诉了他们四个人,另外三个人说他们没有责任。是这样吗?

马** 福建 - 福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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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福州

  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只有一个人动手打了,另外三个人没动手打,但是她们三个人老是拉着当事人的手,不让还手。属于共同犯罪。打人的属于主犯,负主要责任。其他三个人是从犯,负将要责任。打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2019-04-26 20:2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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