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精选1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2
托运方:
地 址:
电 话:
承运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
1.1货物名称:
1.2货物规格:
1.3货物数量:
1.4货物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2.1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2有特殊包装要求的,应由托运方与承运方进行协商包装方式,托运方与承运方协商包装方式为: ,托运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
3.2货物到达地点:
3.3货物起运日期:
3.4货物运到日期: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运输费: ;如需代为购买保险的,另加保险费 ,总计 。
运输费不含税费,如需开具发票的,托运方应另行支付税费。
4.2费用的支付方式:( )
A、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运输费、保险费、税费。
B、月结,签订合同时支付保险费,每月由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上月的业务结算清单,托运方应在接到上月业务结算清单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费用。
C、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货物装卸由 方负责。
5.2货物装卸如由承运方负责,托运方应将装卸费随同运输费一同支付。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托运方的权利
6.1.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1.3 若委托承运方购买保险并发生货险的,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协助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6.2托运方的义务
6.2.1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6.2.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若货物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约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而造成货损的,托运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6.2.3托运方应保证实际托运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承运方的权利
7.1.1有权托运方收取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7.1.2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承运方的义务
7.2.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7.2.3若购买保险的货物发生货损的,承运人有义务协助托运方向公司理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的违约金。
8.1.4其它违约责任:
8.2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运费的20%支付违约金。
8.2.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眯或接货人。
8.2.3未购买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向托运方以不超过运输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8.2.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其它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灾害及战争状态;b、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c、政府活动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无法弥补的延误;f、国家法律禁止条款的变更导致无法继续经营;g、其他被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情形。
9.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承运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托运方(章): 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1)从新省疆乌鲁木齐始发运输至江苏省盐城滨海县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货物情况:全自动6色电脑凹版印刷机设备及附属设备
3、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如果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货到后付款,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甲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未发生破损、丢失、延期等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所运输货物总价值 万元 。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等,只有经过甲方亲自同意给收货人放货时,乙方才可放货,否则造成货物冒领,所有货物运输的费用和货物总价,全部由乙方承担。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_____个月内行使,逾期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等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乙方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乙双方等额平均承担。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4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5
甲方 :___
乙方 :___
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 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甲方 :___ 乙方 :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6
上诉人天津市和XX(以下简称和邦XX)因与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其次中级人民法院(__)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和邦XX托付代理人李XX,XX公司托付代理人张X、梁X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XX公司与和邦XX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XX公司于__年12月5日至__年12月28日为和邦XX代办了11单货物空运出口业务,共计垫付费用人民币1523.2479元。和邦XX对上述款项以其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能按期给付XX公司,并于__年3月25日向XX公司交付还款书,确认:依据双方协定,和邦XX应于__年3月中旬结清空运费用,因和邦XX资金周转困难恳求宽限几日付款。并承诺__年3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上述欠款。__年4月25日和邦XX给XX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由于和邦XX帐户存款余额不足,XX公司未能支取。__年5月9日XX公司以和邦XX未能按期给付上述欠款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另查,在XX公司与和邦XX进行上述货运代理业务中,XX公司以和邦XX未按商定给付其垫付的款项为由,而未给付和邦XX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邦XX未能办理出口退税款折合人民币7856.927元。为此,和邦XX以XX公司不交付出口货物报关单,给和邦XX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反诉。原审法院认为,XX公司与和邦XX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和邦XX对尚欠XX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写有书面还款书,和邦XX理应按书面承诺仔细履行,故对XX公司要求和邦XX给付上述款项之恳求,应予支持。对于XX公司要求和邦XX应担当双方商定的违约金损失,因和邦XX对XX公司提交的书面货运代理协议不予认可,经核查,和邦XX并没有对该货运代理协议所商定的内容进行签或者盖章确认,故原审法院对XX公司要求和邦XX担当商定违约金之主见不予支持。对于和邦XX的反诉恳求,原审法院认为依据双方前几次履行的交易.惯,均是和邦XX履行了付款行为后,XX公司将出口退税单交付给和邦XX,对此和邦XX是清晰明知的,本案造成和邦XX逾期不能申报领取退税款的责任主要在于和邦XX未按商定期限给付XX公司垫付的款项,故对和邦XX的反诉恳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于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判决:
一、和邦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给付XX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及利息(自__年5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次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驳回XX公司的其他诉讼恳求;
三、驳回和邦XX的反诉恳求。案件受理费4556元,保全费1500元,反诉费4469元,由和邦XX负担。上诉人和邦XX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恳求:
1.撤销天津市其次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
2.判令XX公司赔偿和邦XX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3。判令XX公司担当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其主要理由为:一审判决以当事人双方交易.惯和邦公司履行了付款行为后,XX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给和邦公司,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当事人双方交易.惯是:先交单后付款。当事人双方除本案所涉交易外,仅有两单业务完全履行。该两单业务履行的程序均是XX公司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而后和邦公司向XX公司支付相应费用。本案中,双方所涉合同性质为托付合同。依据于的规定,XX公司有义务向和邦公司报告托付事务处理结果,并交付托付事务处理结果。出口退税单是XX公司完成出口保管托付事务的结果,和邦公司付款义务基于XX公司交单行为产生。
二、XX公司应赔偿因其违反交易近平惯和法律规定,给和邦公司造成得经济损失。XX公司未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的行为存在过错,依据于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XX公司应当对和邦公司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被上诉人XX公司未进行书面答辩,但在庭审中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恳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恳求,维持原审判决。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晰,依法应予以确认。本院认为,XX公司与和邦XX签订的货运代理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系有效合同。XX公司在履行货运代理行为后,和邦XX应按约向XX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双方虽然对支付运费与交付出口退税单的先后挨次未作明确商定。依据和邦XX向XX公司交付的还款书中应付款时间作了确认,并未涉及交付出口退税单的事宜,以及__年4月25日和邦XX给XX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虽然由于和邦XX帐户存款余额不足,XX公司未能支取),均说明和邦XX以自己的行为认可了其应先支付尚欠XX公司货运代理费,而无需以XX公司先交付出口退税单为前提条件。现和邦XX要求XX公司赔偿和邦XX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反诉费、保全费根据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69元,由上诉人天津市XX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本GF-91-0401)20__货物运输合同
(2)国家方案_号经由站名及线名:_货物准于_月_日搬入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承运日期戳地点_运单()第_号__指定于_月_日装车或船托运人起运站港换装清单挨次号码:__到达站港收货人_车种车号标记载重整车或零担承运船名第一转出船名其次转出船名航次航次航次航线航线航线发站(局)或到站(局)或第一换装地港名其次换装地港名第三换装地港名站名站名站名托运人名称开户银行换装站、港日期戮换装站、港期戮换装站、港日期戮地址电话帐号承运人名称开户银行地址电话帐号托运人标记货物名称包装件数货物重量的确定计费重量费率记载托运人承运人铁路水路铁路水路公斤公斤公斤公斤运价费率等级费率(海)等级费率(江)等级费率(河)合计件数合计重量货物分次搬入记载费用项目铁路海运江运河运托运人记载事项月日货名件数重量经办人签章公里公里公里公里承运时核收运费装(卸)费换装费运单提出时间发货人(盖章)港务费托运人记载事项合计货物变更记载受理港站电报号变更事项费用处理货物分次交付记载交付时核收月日件数重量经办人签章运费装(卸)费处理站港日期戳(经办人签章)换装费港务费记载事项编制站港记录号码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止。
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如下: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单价:________________元/方。
运输期限:按甲方通知时间。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要安全运输,保证承运的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按时运到。
3.乙方只承运货物,货物质量、数量与乙方无关,与此有关事宜由甲方与供货方磋商。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土方数量/或按吨公里)折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后,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底结清当月费用。乙方出具公路
运输发票。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确保货物按期运达。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办理。发生诉讼纠纷时管辖权属于乙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一键登录 即可下载
未注册用户验证手机号码自动注册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合同名称 | 订单金额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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