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0。
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目前增值税征税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与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对流转过程中征税,不流转不交易不征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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