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台湾法律咨询 > 南投县法律咨询 > 南投县交通事故类鉴定法律咨询 > 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请问怎样评定伤残等级?

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请问怎样评定伤残等级?

姚* 台湾-南投县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17.03.09 20:26:45 133人阅读

朋友前不久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个超速司机撞到,受了很严重的伤,现在想去作伤残评定,请问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去哪作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投县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南投县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中,以一级伤残为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17-03-09 20:27:4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交通事故的评定伤残等级是根据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受害的程度,由医院或者是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

2017-03-09 20:29:45 回复

  伤残等级是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伤残等会也可以通过两个相同的伤残等级合并晋升,但仅限一次。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其中伤残1级最严重,在10个等级中10级属于最轻伤残等级。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车祸伤残鉴定时间
20568人阅读

中国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有时遇到严重的事故就会发生人员的伤亡,那么车祸牙齿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眼睛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以及做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多长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鉴定评残
713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鉴定评残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评残程序是怎样的,以及交通事故评残申请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评残时间有哪些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893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鉴定程序的有关规定,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程序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以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
663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认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规定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鉴定书
10507人阅读

交通事故鉴定书是交通事故纠纷中会用到的使用文献之一,那么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书醉驾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