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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 2018-08-16 11:27:34
00:00 1′1″

律师语音内容: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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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收集样本材料要真实可靠,侦查员要对收集的样本进行核实和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不能将送检的笔迹材料张冠李戴,更不能将检材和样本颠倒。因为样本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结论的准确性。很多错误的鉴定都是与样本不真实或弄错了有关。 2、收集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够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规律,以便更全面的与检材进行比较鉴定,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3、收集的样本材料要有可比性。样本不但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很好的质量,要具备与检材进行种类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 4、收集的样本一定要得到有关部门和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并由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形成书面材料,盖章或签字。即样本的取得要合法。 5、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在提取文件物证时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不得在样本随意涂抹、标记、加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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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申思律师

申思律师

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

申思,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于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现为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中级职称律师,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公益律师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刑事专业、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称号,文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法律业务。在尽职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新颁布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能够及时掌握;善于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分工协作,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法律服务,以高尚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 秉承“维护您的权益是我的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我的使命”的执业理念,争取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保驾护航。秉承大然律师事务所“一专多能、多专联合、团队精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信条: 医师呵护您的健康,律师守护您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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