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期间就是担保方提供担保时,债务人为其它人员进行担保的期限,对于反担保期间的认定,是需要由债务人与其它第三方进行担保合同的签订情况而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反担保就是指的对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个人进行的担保方式就叫做反担保。其中财产保全是需要有反担保申请书的。申请书对于财产保全案件是很重要的,是一种合同制的形式,财产保全反担保的申请书的格式需要写明担保人被被担保人的公司名称,还有事实的事情经过和表达愿意提供财产作为担保的意愿,最后落款某法院。
......要看是否转移占有担保财产。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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