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律师语音解答 > 诉讼管辖律师语音解答 > 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的裁定

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的裁定

更新时间: 2018-06-07 14:21:26
00:00 58″

律师语音内容: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实体判断。

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的裁定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被告不适格的驳回起诉裁定怎么写?


    被告不适格的驳回起诉裁定应当写清楚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原因,还有就是具体的如何来进行处理,也就是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需要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裁定,不会起诉。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也需要写清楚。

    ......
  • 被告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是否合法?


    被告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说明的,如果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的话,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是可以通过裁定的方式来驳回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
  • 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主体不适格通常法院会不予受理,或者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如果想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首先主体肯定要主体适格,除此之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必须要合理,而且当事人的客观事实必须要写清楚。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的裁定方式是啥呢?

    一种意见认为,应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根据民诉法第119条起诉的条件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仅是被告是明确、具体、唯一,能跟其他人相区分,而且更重要的是被告必须是适格的被告。即本案中,因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属于程序上的问题,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有明确被告只的是被告是明确具体,能跟其他人相区分,对于被告是否适格暂且不问。对于被告是否适格,原告能否胜诉,只有经过实体的审理才能做出判决。如果经审理查明被告不适格,依法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 被告主体不适格是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先我们先来看一下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两者的区别。驳回是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是对当事人程序意义上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时对审理的案件依据实体法的规定,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以判决的形式予以拒绝的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诉权的否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只规定要有明确的被告,并未要求被告必须是适格的,它影响的不是原告的是否成立,如其不同意,建议其更换被告,可先向原告进行释明,而非以裁定的形式驳回。实践中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这已经属于实体问题了,故应当以判决的形式驳回其诉讼请求,而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如果以被告不适格而驳回原告的是于法无据的。另外被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则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 被告主体不适格是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先我们先来看一下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两者的区别。驳回是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是对当事人程序意义上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时对审理的案件依据实体法的规定,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以判决的形式予以拒绝的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诉权的否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只规定要有明确的被告,并未要求被告必须是适格的,它影响的不是原告的是否成立,如其不同意,建议其更换被告,可先向原告进行释明,而非以裁定的形式驳回。实践中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这已经属于实体问题了,故应当以判决的形式驳回其诉讼请求,而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如果以被告不适格而驳回原告的是于法无据的。另外被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则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解答律师
周玲律师

周玲律师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