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XX长期居住于泰国,被告李XX长期居住于美国,二人系跨国婚姻,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均在泰国出生。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两国,缺乏有效沟通,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为保障子女稳定生活及自身合法权益,杨XX委托从2018年开始在泉州执业的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确认两名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并主张被告支付合理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昆伟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制定专项办案策略。他首先梳理跨国离婚诉讼的法定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司法文书的跨国送达,确保被告能够依法参与诉讼进程。同时,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原被告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泰国的生活就学凭证、被告经济收入证明以及福建晋江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等,为抚养费主张及财产分割提供坚实依据。考虑到跨国诉讼的时间成本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律师优先推动调解程序。
在调查过程中,陈昆伟律师从多个渠道获取了被告经济实力的证据,结合子女在泰国的实际生活成本,为后续的调解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调解过程中,他依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向被告清晰释明法律条文。一方面,结合两名婚生子长期随原告在泰国生活的现状,说明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环境对其成长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兼顾被告的合法权益,倾听其诉求,通过理性沟通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聚焦子女利益及财产分割的核心争议点。针对抚养费标准,律师结合泰国当地生活、教育成本,以及被告的经济实力,提出合理的支付方案;针对福建晋江的房产,律师从财产来源、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角度出发,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杨XX抚养,被告李XX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杨XX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高效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避免了跨国诉讼的冗长程序,减少了对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其次,充分保障了原告及两名婚生子的合法权益,高额抚养费能够覆盖子女在泰国的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房产的归属为原告及子女提供了稳定的财产保障。再者,体现了陈昆伟律师在跨国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精准掌握跨国离婚诉讼的法定流程,高效处理司法文书跨国送达、证据跨国核实等复杂问题。最后,为类似跨国离婚纠纷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展示了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在司法实践中,跨国离婚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处理起来较为复杂。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熟悉跨国诉讼流程,具备跨文化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制定合理的调解或诉讼策略。陈昆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经验,为处理跨国离婚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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