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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获酌情从轻处罚,退赔赃款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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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律所: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2199999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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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诈骗及伪造公司印章类刑事案件中,司法实践注重对犯罪事实的精准认定,考量犯罪数额、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因素来量刑。同时,对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追讨也较为关注。在此类复杂案件中,当事人选择合适律师为自己辩护至关重要,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施亚军律师为被告人丁XX辩护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最终丁XX因自愿认罪被酌情从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尚未追缴的赃款719205元。
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获酌情从轻处罚,退赔赃款有定数

2018年4月26日,在张家港市,丁XX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检诉刑诉〔2019〕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于2019年2月12日向张家港市人民法提起公诉。此时,丁XX找到了从2016年开始在苏州、张家港执业的施亚军律师为其辩护,施亚军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丁XX,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

原来,2017年12月10日,丁XX在无购房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友邦经纪服务部介绍,与被害人高X、汪X夫妇签订了中介房地产买卖协议,购买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XXX元,于2017年12月10日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元,12月11日支付人民币395000元,2017年12月29日前付清余款人民币900000元。丁XX谎称自办银行贷款,在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后将房产过户至本人名下,却未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将房产多次抵押借款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后在未支付合同余款的情况下逃匿。经鉴定,涉案房产价值人民币XXX元。此外,2017年间,丁XX为方便办理事宜,在张家港市通过他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施亚军律师通过调查,收集了被害人高X的陈述、证人刘XX、顾XX等人的证言价格鉴定意见、房地产买卖协议等证据,这些证据揭示了丁XX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的关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施亚军律师为后续辩护做了充分准备。

在案件审理的关键节点,施亚军律师向法庭提出了对合同诈骗数额认定的意见,指出该房产及内部装修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XXX元,公诉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已将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予以扣除。同时,施亚军律师还提出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向法庭提交了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强调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这些动作改变了案件的走向,使得法庭对丁XX的量刑情节有了更全面的考量。

最终,2019年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这一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从被告人角度,体现了在犯罪后自愿认罪、悔罪的态度对量刑的积极影响,为类似案件的被告人提供了参考。从被害人角度,保障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追回。从司法实践角度,对于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类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具体案例,有助于司法机关更精准地把握此类案件的审理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及伪造公司印章类案件一直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同时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会通过责令退赔等方式尽量予以弥补。施亚军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同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中,施亚军律师也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如在张家港XX公司与张家港市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施亚军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帮助原告争取到了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体现了其在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总之,施亚军律师在不同类型案件中,都能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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