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是中国XX公司某分行的员工,本应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在2019年5月11日单位组织的足球热身赛上,他却突感身体不适,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本应是一起符合工伤认定的事件,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却以“此次热身赛不具有强制性,比赛时间也不是王X的工作时间,比赛地点亦非工作岗位,且活动内容与工作原因及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这一决定让王X的家属陷入了困境,他们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面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的难题。在这个时候,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他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作为己任。
接受委托后,满林强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细节,发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明显错误。王X参加的足球热身比赛是由单位工会委员会主办,从“XXX足球一队比赛群”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单位要求参赛人员不要请假,全员参与,明确了比赛场地、时间和参赛的必要性,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体现了单位希望参赛人员积极参加比赛、力创佳绩的决心。满律师指出,王X是受单位指示参加比赛训练,这是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分派给参赛人员的额外工作内容,应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场所”的延伸。而且单位组织文体活动是为了丰富企业文化和增强员工凝聚力,此类活动属于工伤保障的范围。此外,王X在训练中发病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符合工伤认定范畴。
同时,满林强律师还发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严重错误。他们仅简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的结论,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特殊情形作出相应处理,严重损害了受害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满律师引用该规定的相关条款,指出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若属于用人单位强制要求或者鼓励参加的集体活动,可以被认为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属于工作原因,由此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满林强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他的专业和严谨给复议机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19年10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12月1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对王X在比赛活动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作出视同工伤的决定。
满林强律师不仅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信任为律师与客户关系的根本,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和实战能力。他的乐观、诚信、友善以及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的品质,让他在当事人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这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证明了满林强律师在工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他的职业生涯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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