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苗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的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20年开始执业以来,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及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那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刘苗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信念。2020年7月27日的交通事故,让朱X等人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但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向一审法院起诉后,一审判决阳XXX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然而,该公司不服上诉,提出责任比例缩减、非医保用药拒赔、护理费标准过高等主张。刘苗律师接受朱X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固定关键证据。他深知这起案件不仅仅是赔偿金额的问题,更是受害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关键。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是基于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险先行赔付原则的合理裁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非医保用药问题上,他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对于护理费,他提交护工收费凭证及市场行情说明,使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朱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刘苗律师的专业和坚持,让受害人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在合同纠纷案中,刘苗同样表现出色。易X与易XX兄弟之间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一审法院认定分割协议合法有效,易XX应按协议支付款项。易XX不服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律师系统梳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他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易XX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对于“胁迫”主张,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上诉人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维护了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与预期。
刘苗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展现出专业实力,还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等多重身份。这些身份赋予他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善于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复杂案件实践相结合,从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提升案件胜算。同时,作为法律志愿服务站负责人和法理宣传员,他始终关注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为客户提供有温度的专业服务。
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刘苗律师将继续坚守“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尽责的执业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就像一位无畏的战士,在法律的战场上披荆斩棘,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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