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朋友聚餐后的临时起意,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境。他酒后在市中心繁华路段驾车,与路边护栏发生剐蹭,被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张某面临着留案底、丢工作的巨大风险。在焦急与无助中,他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
丁子宸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执业以来,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在危险驾驶等案件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接手张某的案件后,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进行了证据攻坚,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他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在庭审中,丁子宸律师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这一精准的证据审查,为案件的辩护打开了重要突破口。
同时,丁子宸律师还进行了精细化辩护。他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此外,他还提交了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
为了争取更有利的结果,丁子宸律师检索了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成功保住了工作,没有留下犯罪记录。
丁子宸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血检超200mg/100ml、闹市区、发生事故”三大从重情节下,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实现了微罪出罪,打破了同类案件实刑的惯例。他曾获得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还作为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多次在大学、山东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疑难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技巧》《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搭建》等专题讲座,为青年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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