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罗贵容累计承办各类民刑案件超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下来讲述两起她经办的刑事案件。
第一起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被告人张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底至2024年12月期间,同案被告人张X某以经营养生会所为名,组织多名卖淫X从事卖淫活动,张X明知张X某实施组织卖淫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利用微信联系的方式,将该会所内的卖淫X介绍给嫖客,累计非法获利几千元。同时,张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
这起案件的核心诉求是为张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办案难点在于如何精准把握张X的从轻情节,并在法律层面进行有力论证。罗贵容第一时间开展阅卷、会见工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精准锁定张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非法获利少、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低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规定,确定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思路。
庭审中,罗贵容针对案件情节依法发表专业辩护意见,着重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仅为组织卖淫行为提供了嫖客介绍的协助服务,未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环节,非法获利仅有几千元,与组织卖淫的主犯相比,犯罪情节显著较轻;同时强调张X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无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此外,她还向张X详细释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律规定、自首的认定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与法律后果,引导张X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最终,法院对罗贵容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另一起是醉驾致重伤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2024年9月3日,张X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乘他人行驶至兴文县古XX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入路旁田里,造成搭乘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张X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6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张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及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张X虽拨打120及保险公司电话,后由保险公司报警,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这起案件的核心诉求同样是为张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办案难点在于如何在醉酒驾驶致重伤且负全责的情况下,挖掘张X的从轻情节并说服法院适用缓刑。罗贵容依旧先开展阅卷、会见工作,精准锁定张X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良好、适宜社区矫正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确定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
庭审中,罗贵容着重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醉酒驾驶虽构成犯罪,但事故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强调张X足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悔罪表现真诚,且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显示其适宜社区矫正。她还向张X释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自首的认定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引导张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罗贵容积极引导张X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同时积极推动法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最终,法院采纳了罗贵容的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罗贵容展现出了多方面的独特作用。在精准研判方面,她能迅速锁定案件的核心从轻处罚情节,为辩护奠定基础。在专业辩护上,她在庭审中针对案件情节发表专业意见,有力论证量刑与缓刑适用的合理性。在引导当事人方面,她详细释明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引导其自愿认罪认罚,为从轻处罚创造条件。在推动和解与评估方面,她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并推动社区矫正评估,为缓刑适用提供重要依据。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通常会予以考虑并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被告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倾向于适用缓刑,以兼顾刑法的惩戒功能与教育矫正功能。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涉嫌犯罪后争取从轻处罚甚至缓刑并非没有可能。罗贵容凭借精准研判、专业辩护、有效沟通等优势,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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