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和合作方签订了一份价值50万的合同,可合作方却以合同未盖章为由,拒绝履行约定。公司这下犯了难,赶忙委托了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的李晶律师。
李晶律师拿到案件后,仔细分析发现,合作方虽没盖章,但双方有邮件往来、聊天记录,且公司已部分履行合同。为了让证据更充分,李晶律师收集整理了这些邮件和聊天记录,还找了相关证人。
在庭审中,对方坚称合同未盖章不生效。李晶律师则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里公司已部分履行,对方也接受了部分货物,所以合同有效。
经过激烈的庭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李晶律师的观点,认定合同有效,判决合作方支付30万货款及相应违约金。在法律上,合同的形式并非仅局限于盖章,实际履行行为也能使合同成立。
收尾:判决下来后,公司顺利拿到了货款。之后,公司继续和李晶律师保持合作,聘请她为法律顾问,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