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珍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自2008年执业至今约18年,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专注紫阳县案件办理,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60%。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他也有着独特的办案思路。
通常情况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律师多会着重围绕借款本金和基本利息的偿还进行举证和辩论,对于律师费等额外费用,由于其在法律认定上存在一定模糊性,一般不会作为重点主张,或者即便主张,也较难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
然而,在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邝珍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仔细研究借条约定,发现被告在借条上承诺借款未按时归还,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于是,邝珍律师不仅围绕借款本金和利息展开充分举证,还将原告为本次诉讼产生的5000元律师费作为重要诉求提出,并提供了律师费增值税发票、银行现金缴费单等证据,证明该费用是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合理开销。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可能仅会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对于律师费等额外费用,法院可能会以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或者仅支持部分。
实际结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24%支付;2020年8月20日至本息清偿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同时还需向原告李某某支付律师费5,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邝珍律师通过对借条约定的深入挖掘和合理主张,为原告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使原告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全面支持。这种差异体现了邝珍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不拘泥于常规,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寻找突破点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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