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原告黄XX与被告王XX签订《股份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由被告代持云南XX公司10%股份。原告付款后,双方协商退款,被告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未支付。此时公司已转让,原告催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13万元及相关费用。被告辩称是投资行为,应按比例结算。原告面临被告以投资亏损为由拒绝全额退款的困境,且被告提交了与案外人协议、单方经营数据等证据。
执业不久但已承办超300件案件的汤思骑,在审查被告证据时警觉起来——他处理过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深知这类无关证据常被用于混淆视听。汤思骑当即仔细梳理证据,构建“证据链梳理法”,将案件关键证据按时间和逻辑顺序排列,排除无关证据干扰。
汤思骑建立了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常见争议点和裁判规则。在本案中,他依据数据库中的经验,精准把握款项性质和退款合意的认定要点。同行处理这类案件时,常被被告的复杂证据和抗辩理由牵着走,而汤思骑运用“证据链梳理法”,清晰呈现案件事实,让法院迅速确认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13万元,汤思骑的方法有效维护了委托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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