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广西南宁的跨省域商事案件引发关注,原告A公司面临被告B公司长期拖欠货款的困境,而被告B公司作为一人有限公司,其股东责任的认定也成为案件的关键。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产品供销合同》后,依约完成供货,但被告B公司却长期拖欠十余万元货款。为维护自身权益,A公司委托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代理此案。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广西南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遗产继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
面对这起案件,吴震律师全面研判后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一方面,诉请被告B公司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另一方面,主张按法定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唯一股东C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被告方仅对违约金计算标准提出异议,对欠款本金无异议,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
吴震律师围绕合同效力、欠款事实、违约金计算、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等焦点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系统整理了供销合同、对账单、付款凭证、工商登记信息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直接锁定欠款事实、违约时间、股东身份等关键事实,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违约金主张方面,他严格依照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合理调整违约金主张,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损失权益,又符合司法裁判尺度。
在一人公司股东责任承担问题上,吴震律师熟练运用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于股东C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吴震律师成功让股东C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现了“刺破公司面纱”的代理效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向原告A公司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C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成功实现“货款+违约金+股东连带”三重胜诉结果。
作为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吴震律师秉持“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不仅帮助原告A公司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在广西南宁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吴震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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