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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律师两度助力当事人摆脱复杂婚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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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3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范欣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17116082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62915798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范欣璐律师,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范欣璐律师专业基础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办案认真负责,为人谦逊正直。专注于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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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婚姻不少人会遭遇各种难题,比如一方失联、犯罪,或者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想离婚该怎么办?本文讲述的两个案例就极具典型性。一个是被告多次犯罪后失联,另一个是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难点重重,涉及程序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收集关键证据、制定诉讼策略、与法官沟通,最终成功帮当事人实现离婚诉求,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和合理财产分割。
南通律师两度助力当事人摆脱复杂婚姻困境

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范欣璐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就有400多起。她在处理婚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下面两个案例足以体现她的专业能力。

在GX与SX的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GX与被告SX于XXXX年X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SX某。婚后,被告SX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让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X月被告刑满释放后,仅半年便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和子女不管不顾,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摆脱这段破裂的婚姻,保障子女权益,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是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教育费与医疗费各半分担。

范欣璐接受委托后,梳理出案件的核心难点。一是被告失联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要保障庭审顺利推进;二是要明确被告多次刑事犯罪及失联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三是要扎实举证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确保抚养权诉求获得支持。

针对这些难点,范欣璐制定了精准的办案策略。一方面,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像结婚证、婚生子出生医学证明、被告两次犯罪刑事判决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佐证被告犯罪履历、长期脱离家庭及失联的事实。另一方面,深入研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明确被告多次犯罪、服刑及失联行为已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离婚诉求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庭审中,被告SX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范欣璐围绕诉讼请求,有序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述被告的犯罪行为、长期服刑及失联状态对夫妻感情的严重损害,同时强调原告多年独立抚养子女的事实,从子女身心健康及生活稳定性出发,有力论证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最终,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的代理意见,准予原告GX与被告SX离婚,婚生子SX某由原告GX直接抚养,被告SX支付抚养费,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且抚养费标准远超原告初始主张。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ZX某,患有童年孤独症。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C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但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经ZX申请,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为彻底解决婚姻纠纷、明确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ZX委托范欣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ZX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

这起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首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确保离婚诉讼主体适格;同时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然后精准制定诉讼方案,明确核心诉求优先级,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阐明抚养安排的合理性;围绕房屋、车辆等核心财产,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分割思路。庭审中,范欣璐系统呈现证据链,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范欣璐的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案。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范欣璐展现出了独特的作用。在GX与SX的案件中,面对被告失联、缺席庭审的情况,她提前做好证据固定与程序应对,主动与法官沟通,确保庭审顺利推进。构建了扎实的胜诉证据链,论证离婚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还全力守护当事人核心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及高于原主张的抚养费标准。在ZX与C某的案件中,她通过前置程序梳理、关键证据固定搭建诉讼基础,重视与法官的沟通协作,优先推动协商调解,平衡双方权益与特殊子女的抚养需求,促成可执行的调解协议,解决了特殊婚姻纠纷的多重难点。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失联、犯罪或者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被告失联、犯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离婚诉求。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会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和指定监护人,在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时,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一方失联、犯罪,还是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范欣璐律师在处理这类复杂婚姻纠纷时,展现出了证据收集、策略制定、沟通协调等优势,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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