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X驾车时和丈夫曹X发生冲突,导致曹X摔倒受伤,伤情达到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她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但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审查决定对鲁X不起诉。
鲁X起初对法律认知不足,不明白自己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伤害后果,但还有一些情节可以争取从轻处理。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收集和整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面对案件时十分被动。
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围绕鲁X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无违法前科等核心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张律师积极协调双方,推动鲁X取得了曹X的谅解,大幅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他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主张鲁X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鲁X无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前科,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鲁X不起诉。
普法提醒:要是遇到类似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首先要保持冷静,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事情经过。积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起到很大作用。同时,尽快聘请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整理案件中的有利情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复盘结语:本案是轻伤级故意伤害案件,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张寿刚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精准锁定了多重从宽情节,积极促成被害人谅解,提交的法律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跟进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最终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消除了当事人的刑事案底及后续生活、工作影响,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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