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宜宾,有这样一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贾超颖,他是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
贾超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其中刑事辩护领域相关案件就有千余件。他尤为专精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组织卖淫犯罪、开设赌场犯罪等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贪污贿赂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此次,他接手了被告人冯X的受贿案。冯X在担任某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咨询、信息等帮助,先后收受多人感谢费共计7.5万元。公诉机关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冯X面临着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困境。
贾超颖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他丰富的刑事诉讼各阶段执业经验和庭审实战经验,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提出部分款项(3万元)不构成受贿,因为被告人未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仅未设置障碍。同时,他还指出案发后被告人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被告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或坦白,而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工作表现优异,建议免予刑事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贾超颖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将这些观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他熟悉刑事案件的相关流程和规则,深知证据的重要性,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把控,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也充分了解并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心理状态,在与他们的沟通中,给予了有效的疏导和支持。
然而,法院认定被告人冯X构成受贿罪,金额为7.5万元,并且未采纳辩护人关于部分款项不属受贿及构成自首的意见。但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决定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的7.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贾超颖律师等辩护人的努力下,被告人避免了实刑执行,得到了从轻处理的裁判结果。
贾超颖律师凭借出色的辩护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他也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优秀表现,获得了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称号。他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展现了良好的媒体形象,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也让更多人了解到刑事辩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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