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10月30日,货拉拉司机刘某在完成客户史XX的订单任务后,来到史XX在无锡市梁溪区的租住地。之后,刘某采用推倒、压身方式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史XX阴部。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梁检刑诉〔2021〕7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提起公诉,刘某委托了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戴新进律师为其辩护。
核心争议点
第一,刘某的行为究竟构成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
第二,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第三,刘某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争议点拆解
争议点一:刘某的行为究竟构成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
法院查明:法院依据证人周XX的证言、被害人史XX的陈述、辨认照片笔录、指认地点笔录、照片、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件侦破经过说明、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提取说明与照片等证据,认定刘某在完成订单后,对史XX实施了推倒、压身并用手抠摸其阴部的行为。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戴新进律师通过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发地点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事前和事后聊天记录,成功论证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有强奸的故意,其行为更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采纳了戴新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构成强制猥亵罪。
争议点二: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查明: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证据显示被害人史XX存在过错行为。
双方主张:戴新进律师提出被害人未坚守矜持有过错;公诉机关认为被害人无过错。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戴新进律师认为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因为没有证据能表明被害人在此次事件中有引发刘某实施侵害行为的不当举动。
争议点三:刘某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刘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但他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双方主张:戴新进律师提出刘某是一时冲动激情犯罪,属首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不适合缓刑。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虽然刘某有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的情节,但综合考虑其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影响,认为对刘某适用缓刑不妥,不予采纳戴新进律师的该辩护意见。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在面对类似的指控时,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从专业角度为你分析案件,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辩护点。其次,犯罪嫌疑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后,大家在生活中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和情绪,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结尾
在这起案件中,戴新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调查,成功将公诉机关指控的强奸罪(未遂)辩护为强制猥亵罪,为刘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戴新进律师。执业的这几年里,他办过逾400起各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案件定性的关键所在。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