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困境与破局契机
原告陈X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书》共同投资开发地块,但项目因客观原因停滞逾十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与管理学双硕士出身、自2017年开始执业的邵如阳律师接手此案。他深知此类合伙合同纠纷在市场环境变化下并不少见,破局关键在于寻找合法且可行的解决方案。邵如阳仔细翻阅协议书、投资款明细单及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现被告虽为项目全权管理方,但未能证明尽到最大努力推动项目。
精准调整诉讼策略
原告最初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但被告无资金返还且土地登记在其名下。执业9年、承办过千余件案件的邵如阳意识到原诉请可能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他迅速调整策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诉请变更为拍卖、变卖土地后按比例分配价款。这一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了高额评估费用和冗长清算程序,有效控制了诉讼成本。
推动合同解除与权益变现
邵如阳充分论证项目停滞、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同时,他准确援引《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主张对共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按投资比例分配价款,该方案得到法院和被告认可。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书,按比例分配土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实现了原告投资权益的变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