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陈X在XXD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发布后买入股票,在违法事实被揭露后,因股价下跌遭受损失。然而,XXD公司资产状况恶化,20XX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供执行的财产基础薄弱,即便起诉胜诉也难以获得执行。20XX年,陈X找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徐晓律师已在证券诉讼领域执业多年,从2006年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尤其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徐晓律师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他第一时间意识到不能仅起诉XXD公司,需要将负有责任的董监高以及审计机构作为共同被告,以增加判决后执行获赔的可能性。
在代理本案诉讼过程中,由于自然人被告人数众多、职务各不相同、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在职时间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虑各自然人被告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举证。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只是简单起诉公司,而忽略了追究个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这样即使胜诉也很难执行到位。
徐晓律师团队熟悉证券诉讼的程序规则,他们没有盲目起诉,而是花费大量时间对XXD公司违法行为实施至今的大量公告进行研究分析。在紧张的诉讼准备时间内,采取了非常规策略,深入厘清各主体的任职、履职情况、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对于被告柯XX,徐晓律师团队通过查阅大量会议记录和文件,发现他在2009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XXD公司董事长,同时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召集主持了审议XXD公司案涉三个年报的董事会议,并投了赞成票,还签字保证三个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从而确定他系虚假陈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这种细致的调查和精准的举证,为后续的诉讼胜利奠定了基础。
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所涉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出具核算报告,并在核算结果的基础上酌定扣除了10%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判决XXD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判决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目前虽然判决已经下达,但执行环节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XXD公司资产状况不佳,部分董监高的赔偿能力也有待评估。徐晓律师告知当事人,他们已经在诉讼过程中对相关被告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和保全,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依据保全措施进一步申请强制执行,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维权的路径,体现了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前瞻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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