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阶段,仲裁委支持了曲先生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等请求,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曲先生也对部分诉求提起诉讼。一审审理时,公司称调岗是经营自主权,岗位取消合理,是员工拒不到岗,主张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
顾建伟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分析。他认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且程序违法,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曲先生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曲先生无法劳动,应支付相应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应依法调整诉求方向。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顾建伟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他仔细梳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通知函、打卡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公司违法调岗的事实。在庭审中,他有力地反驳了公司“合法用工自主权”的抗辩。
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顾建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1月23日解除,公司支付曲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2425元,支付2024年12月、2025年1月工资13062元,支付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2409.2元,公司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用人单位调岗等劳动纠纷时,首先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通知函、打卡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要准确适用法律,明确自己的诉求是否在法院受案范围内,合理调整诉求方向。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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