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X等十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购买配件改装、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执业多年的张琪律师接受唐X委托后,深知此类案件在刑事领域的敏感性和复杂性。从2017年开始执业的他,此前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仔细审查全案证据与鉴定意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翻到鉴定报告中关于枪支性能的关键数据部分,进行反复核对。
辩护策略制定
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的张琪律师,在审查案件时,不仅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还结合管理学的思维,综合分析案件情况。他发现被告人唐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张琪律师依据这些情节,结合自己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依法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将唐X自首、认罪认罚、初犯、无再犯危险等情节一一梳理,形成完整的辩护逻辑。
专业成果展现
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的张琪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详细阐述辩护意见,强调唐X具有的法定从宽情节,以及犯罪后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较小。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唐X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涉案枪支、配件均予以没收。张琪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再次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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