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找到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时,只希望能追回自己支付给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大额资金。原来,委托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一次性支付了资金,约定公司定期支付固定收益,但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也不共担经营风险。从法律上看,这种情况存在合同性质认定的难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合同性质不能仅看合同名称,而要结合实际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名为租赁,实则更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这是案件的一大疑难点。
班兆然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突破合同外观的束缚,通过对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的分析,精准认定双方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接着,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依法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同时,结合相关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将其列为共同责任主体。围绕返还本金、支付合法利息、追究连带责任形成了完整的诉讼方案。
最终,法院采纳了班兆然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委托人返还借款本金XXX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全额承担,委托人实现了全面胜诉。
结合广西南宁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证据,以此来准确认定合同性质。同时,要善于从合同条款、资金流向等方面寻找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面对合同性质模糊的情况时,不能被合同名称所迷惑,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判断,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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