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交易本是你情我愿、互利共赢的事,但有时也会因为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就像原告XX公司与被告孙X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给双方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024年5月起,被告孙X多次向原告XX公司采购无纺布辅料,原告依约分批次供货,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然而,货款的支付却成了难题。2024年5月至6月原告供货价值44290元,孙X仅支付8000元,尚欠36290元;2024年12月原告再次供货10195元,孙X未支付该笔货款。2025年1月9日,双方对账确认孙X累计拖欠原告货款46485元,经原告催要,孙X仍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选择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这时,肖慧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了此案。肖慧律师本科毕业,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10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一直秉持着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法院于2025年7月15日对该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肖慧律师深知庭前准备、证据梳理的重要性,她在接手案件后,就对相关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为调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调解过程中,她与被告就货款支付金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及诉讼费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她凭借着自己在民商事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有着务实、透彻的理解,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协商方法,努力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愿。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协议规定,被告孙X向原告XX公司支付货款46485元及诉讼费481.07元,上述款项分6期支付。若被告孙X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原告有权就剩余未支付全部款项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原告XX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62.14元,减半收取481.07元,由被告孙X负担,该费用随第一期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法院已收取原告的诉讼费不再退还。
这场买卖合同纠纷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给被告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还款方案。肖慧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肖慧
执业律所: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90201611958790
服务地区:湖北仙桃
执业理念: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擅长法律领域:婚姻家事、合同、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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