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给被告转账近60万元。双方签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钱后只零星还了点,到2025年5月,累计还款才8万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委托沈杰律师维权,诉求是让被告归还剩余欠款及相应利息。理由是被告借款后未按约定还款,违反了借款合同。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没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消极对待还款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沈杰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这些证据显示,原告确实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被告,被告也确实只还了少量款项。2025年6月10日,双方确认了549000元的欠款金额。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原被告的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但由于款项来源是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不过,被告实际使用了原告转借的资金,应当返还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法院依据双方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认定被告应全额归还这549000元本息。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套贷转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大家在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确保资金来源合法,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如果遇到对方拖欠还款的情况,要及时保留催款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借贷纠纷中,尽管借款合同因套贷被判定无效,但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原告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梳理关键脉络,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通过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大化提升了诉求的合理性与胜诉概率。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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