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与张某的离婚纠纷一案便是如此,该案核心争议在于被告张某婚前建造房屋的拆迁利益分配。原告史某作为案涉拆迁协议明确载明的被拆迁人同户人员,依法享有拆迁相关权益,但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张某主张拆迁房屋系其婚前财产,相应拆迁利益应全部归其所有,拒绝向原告史某分配任何权益,这使得史某的合法权益面临严重受损的风险。
胡黛璇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婚姻家庭等领域深耕细作。在接手史某与张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后,胡黛璇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她迅速展开行动,凭借自己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拆迁协议条款、拆迁补偿政策及相关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
胡黛璇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件,其中婚姻家庭领域相关案件3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对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关键细节高度敏感。她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明确了拆迁利益的组成部分,结合原告史某作为被拆迁人的身份、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在与被告张某沟通协商的过程中,胡黛璇律师逻辑严谨、论据充分地阐述了原告史某应享有的权益。她清晰地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判规则,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被告张某的不合理主张。经过多次沟通,胡黛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确认案涉拆迁协议项下全部拆迁利益中,85万元拆迁款归原告史某所有,其余拆迁利益归被告张某所有,并且该85万元由法院直接从被告名下被冻结账户中扣划支付给原告。这一结果切实维护了原告史某的合法权益,圆满化解了双方的财产争议。
除了这起离婚拆迁利益分配案件,胡黛璇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卓某与宁波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中,劳动仲裁仅支持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及奖金,一审卓某委托胡黛璇律师为其委托代理人。胡黛璇律师经过开庭、与法庭沟通,提交2次代理意见,最终达成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14.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公司协助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成果。
在苏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明确表示希望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互不相让,且均主张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胡黛璇律师接手案件后,严格遵循《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裁判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指导当事人取证。庭审中,她围绕抚养权裁判核心要点,清晰阐述被告的抚养优势,精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判规则,有力反驳原告的不合理主张,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婚生女由被告苏某负责抚养。
在合伙合同纠纷领域,张X与李X因合伙经营餐馆产生合伙合同纠纷,双方就退伙、债权债务承担及款项返还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胡黛璇律师接受张X委托后,协助当事人通过宁波市北仑区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经审查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高效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胡黛璇律师始终坚守“诚实信用、专业高效、认真负责、办事严谨”的工作准则,牢记“待人以诚、立世以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初心,始终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在法律框架内全力以赴寻求最优解决方案,用专业与责任践行着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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