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支付80余万元首付款后,本以为能顺利购房。然而,开发商虽承诺无理由退房并签订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却以房产抵押给银行为由,长达一年都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多次要求退款,开发商却以退款需走流程、时间不确定为由拖延。此时,购房者陷入了既无法购房又难以拿回首付款的困境。
20XX年,购房者在网上找到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并寻求帮助。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民商事合同案件,对这类房产纠纷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他深知购房者面临的时间压力,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决定先进行立案。
按照常规程序,此类案件从一审、二审到执行可能要花费大半年时间。但王伟栋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规则,他考虑到疫情期间购房者急于退款购买其他楼盘房产的情况,决定采取非常规策略。一方面,他不断催促诉前调解尽快进行,希望能在前期就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鉴于对方是房地产开发商,名下账户必定有相应资金且之后还会收取其他购房者的购房款,王伟栋律师在调解阶段向开发商表明,如果不同意还款将冻结其账户。
最初,委托人认为案件会经历漫长的诉讼过程。王伟栋律师并未向委托人承诺何时能收到退款,只是保证会第一时间处理并保持沟通。最终,在王伟栋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从正式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五天时间。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王伟栋律师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立案、催促立案庭尽快分配调解法官,到调解方案最终确定,都与委托人保持着密切沟通,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不过,虽然本案已调解结案,但仍存在一定风险。若开发商后续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退款义务,王伟栋律师为委托人保留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这一预防性安排,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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