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上诉案:守护未成年被害人正义
在杭州市临安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孙X与未成年被害人(殁年14岁)系亲戚关系。2021年2月21日晚,孙X趁被害人独自在租房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未得逞后,杀害被害人并抛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X死刑等刑罚,然而孙X不服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其辩称酒后作案等,辩护人也提出诸多从轻处罚意见。
此时,刘学勤律师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入场。面对孙X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刘学勤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开始了有力的回击。他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孙X在侦查阶段的供认与尸检报告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得益于他处理过几百件刑事案件所积累的经验。刘学勤律师还强调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无证据支持,且其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他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等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冷静分析,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论证犯罪行为的恶劣性。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未成年被害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公正。
工程款纠纷:为实际施工人追回应得权益
2021年3月,徐X承接了某餐饮管理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的木工施工工作,与吕X签订协议。结算后,吕X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经徐X多次催讨,吕X与装饰公司相互推诿。为维护徐X的合法权益,刘学勤律师接受委托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刘学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依法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及沈某为第三人。这一精准的诉讼策略,源于他扎实的建设工程领域法律专业知识。他深知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确定适格的诉讼主体对于查清案件事实至关重要。庭审中,装饰公司提出抗辩,刘学勤律师紧扣《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指出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原则。他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几百件合同纠纷案件,使得他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核心要点,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徐X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吕X不服上诉。刘学勤律师继续代理徐X参与二审诉讼,针对吕X的上诉理由进行针对性答辩。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刘学勤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徐X成功追回欠付工程款及利息。
在这两起案件中,刘学勤律师始终秉持“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他的每一次出击,都是其多年法律工作沉淀的体现,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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