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复杂的案件类型,其中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尤为棘手。厉春艳律师长期专注于这两个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她的客户涵盖了行政机关、企业以及个人等不同类型,面对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厉春艳律师总能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找到解决办法。
在一起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案号为(20XX)鲁XXX民初XXX号,由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20XX年X月X日,在岚山区XX与XX路路口,M某驾驶货车与C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M某、乘车人W某死亡,两车及设施受损。交警认定双方驾驶员各负同等责任。原告ZX、WXX作为死者W某近亲属,起诉要求多名被告赔偿损失共计XXX万余元,并追加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为被告,主张道路绿化遮挡视线、交通部门未尽管理义务,要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厉春艳律师接受XX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出庭应诉。
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她首先厘清管理职责,明确主体边界,严格核对道路产权、养护范围、管理权限等事实,确定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不负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并非本案适格责任主体。接着紧扣事故认定书,夯实抗辩基础,指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双方驾驶员未安全驾驶、未让行、车辆未审验、超载,与道路及绿化状况无关。同时,她结合现场照片、视频、车辆通行轨迹等证据,驳斥“绿化遮挡视线”主张,证实路边树木不影响安全视距,不存在妨碍通行的安全隐患。最后依法阐述无过错不担责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交通部门已履行道路管护义务,涉案道路完好、通行正常,无任何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无法律上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庭审中,她围绕“无管护义务、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三点核心,全面驳斥原告诉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对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的全部诉讼请求,实现了行政机关完全免责的完美胜诉结果。这起案件体现了厉春艳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善于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精准找出关键问题并进行有效抗辩的思路。
另一起案件是被告人W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案号为(20XX)鲁XX刑初XXX号。这是一起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罪名复杂。公诉机关指控W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面临较重刑事处罚。WX作为中间层级代理,涉案层级多、金额认定争议大,一旦被认定“情节严重”,将难以适用缓刑。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精准研判,为被告人制定了稳妥可行的辩护方案。她严格界定犯罪地位,主张WX为从犯;精准否定“情节严重”,降低量刑起点;突出立功情节,依法主张从宽处罚;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夯实缓刑基础;强调社会危险性低,请求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W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实现了关键辩护目标。在这起案件中,厉春艳律师同样遵循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的思路,挖掘案件中的有利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在处理这两类不同类型的案件时,厉春艳律师有着相似的逻辑。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她首先会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依据法律规定,精准分析案件中的关键问题,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切入点。在庭审过程中,她会运用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进行抗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行政机关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还是被告人在刑事犯罪中的量刑问题,厉春艳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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