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追诉,他曾有盗窃刑事前科,还是本案赌场组织者与实际操控者,被认定为主犯。这起案件的难点于,张X的主犯身份和前科记录使其量刑面临重重不利。按照法律规定,开设赌场且涉案违法数额较大,主犯通常会受到较重的刑罚。而且他的前科记录也会量刑时被考虑,加重处罚的可能性很大。
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核对涉案场次、抽头金额、人员分工等关键事实,多次会见张X了解情况。庭审中,陈律师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张X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陈律师紧扣开设赌场类案件裁判规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恳请法庭考量从轻情节,量刑建议区间内就低量刑。
最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采纳了陈军律师的从轻辩护观点,判决主犯张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锁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张X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其余从犯也依法获刑,判决结果符合律师辩护预期。
结合江苏无锡江阴的办案经验,这类开设赌场案件中,证据收集和运用很关键。律师要全面审查卷宗,核实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从中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像本案中,陈军律师通过仔细查阅卷宗,确定了张X的坦白情节和退赃行为等证据。同时,法律适用上,要熟悉相关罪名的定罪标准和量刑裁量惯例,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提出合理合法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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