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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适用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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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5 · 1286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适用于多种情形。一是在抵押担保中,抵押权人对抵押的不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就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是在破产程序中,特定的不动产相关债权可优先受偿。
不动产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适用哪些情形

在财产交易和债务关系中,不动产是很重要的资产。有时候,当涉及到债务清偿等问题时,就会出现优先受偿权的概念。比如,老张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了款,后来又欠了别人钱还不上,这时候就会有人疑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谁能优先拿到房子变现的钱呢?这其实就涉及到不动产标的物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情形问题。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哪些情况下会适用不动产标的物的优先受偿权。

一、抵押权人对抵押不动产的优先受偿

抵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比如,企业A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厂房作为抵押物。如果企业A到期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拍卖或变卖该厂房,用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自己的债权。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就对抵押的厂房有优先受偿权。要实现这种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且要提供抵押合同债权债务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权利。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建筑公司为开发商建设了一栋写字楼,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就可以主张对该写字楼的价款优先受偿。建筑公司需要提供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结算单等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债权。

三、土地出让金优先受偿

土地出让过程中,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出让方对土地出让金有优先受偿权。例如,某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部门就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出让金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土地管理部门需要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催缴通知等材料来主张自己的优先受偿权。

四、税收优先受偿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比如,某企业欠缴税款,同时将其不动产抵押给了银行。如果欠税行为发生在抵押之前,那么税务机关对该不动产变现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纳税凭证、欠税通知等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税收债权。

不动产标的物优先受偿权适用的情形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多种优先受偿权同时存在时,它们的受偿顺序如何确定;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有什么规定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棘手,如果遇到相关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处理问题的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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