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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失职致损,律师助业主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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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5 · 1262人看过
物业纠纷专业律师 贾小燕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94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320201123680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27472616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精致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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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贾小燕律师执业六年处理近两百案。在李XX、冷XX诉物业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她精准锁定责任主体,专业举证固定损失,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高效推进纠纷解决,获赔房屋维修全部损失,展现出色专业能力。
物业失职致损,律师助业主获赔

一、房屋漏水起纠纷

李XX、冷XX购置的康定市某小区房屋用于民宿经营,却因小区未交付的14XX号房屋厨房水龙头未关漏水,致使1302号房屋严重受损。原告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为止损,原告委托施工方维修并支出费用,还因停业产生损失,遂委托贾小燕律师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房屋维修费及停业损失费。

二、庭审激烈辩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是原告损失金额认定及二被告赔偿责任划分。庭审中,物业辩称案涉房屋非其管理范围,开发商主张已委托物业全权管理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均拒绝赔偿。贾小燕律师围绕焦点举证,提交维修合同等证实实际损失,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论证物业未尽管理义务是漏水致损直接原因。

三、律师助力挽损失

贾小燕律师精准锁定责任主体,专业举证固定损失,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高效推进纠纷解决。法院采信其核心意见,认定物业存在管理失职,判决赔偿原告房屋维修费22000元,因停业损失证据不足未支持该诉请,开发商无过错不担责,成功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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