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露锋芒,民商领域显实力
刘阳龙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后,便在民商事领域崭露头角。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3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就达13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更是占比约60%。他不仅在这些常见的民商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在处理交通事故、工伤案件等细分类型上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众多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1000万元。例如,他曾通过关键证据质证推翻对方核心主张,最终胜诉为当事人保住近千万资产。在处理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批量金融借款纠纷时,他高效完成案件的调解与执行程序,实现了债权人权益的快速兑现,赢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同居纠纷,调解高手展风采
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中,刘阳龙律师作为原告田X的代理律师,充分展现了他在复杂案件中的调解能力。原告田X与被告朱X系同居关系,育有两个女儿。双方因同居生活产生矛盾,田X委托刘阳龙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两名女儿、被告支付抚养费并返还借款15000元。
刘阳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梳理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子女的生活成长现状以及财产、债务的实际情况,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在协商过程中,他紧扣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物处置、借款返还等核心争议点,结合双方的财产现状和实际抚养能力,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
经过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了两名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的核心问题,同时对个人经营店铺、留存财物进行了清晰处置,原告基于协商结果自愿放弃借款主张,实现了纠纷的一次性化解,避免了后续诉讼争议,兼顾了双方的实际利益和子女的成长需求。
多元职务,社会责任勇担当
除了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刘阳龙律师还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他在2023-2024年期间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云南省昭通市分行业务代理人,2025年至今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行及下属银行业务代理人,在金融领域的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他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2023年担任昭通市盐津县法律顾问助理、昭通市大关县城乡和住建局法律顾问助理,2024年成为大关县水务局法律顾问助理,2025年成为昭通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还担任昭通市永善县法院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认可度,也展现了他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态度。
秉持理念,一心只为当事人
刘阳龙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为基、责任为本、效率为先”的执业理念。在他看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专业基石”,只有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得到精准的法律分析,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支持。他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责任核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都严谨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因素。同时,他以快速响应、高效推进为“服务准则”,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成本,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民商事纠纷,还是棘手的同居关系案件,刘阳龙律师都能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纠纷的高效化解和当事人权益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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