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民事层面的争议核心在于原告邓某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行政程序在此案中虽未直接涉及,但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则却成为关键。从刑事角度看,此案件不存在刑事风险。刘伟律师判断应以仲裁时效这一程序问题为主,优先处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解除,原告时隔7年半才申请仲裁,已远超一年时效。刘伟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公否认劳动关系称“第三方团队”案中,民事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刘X与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以“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这给认定工作带来了困难。行政方面,劳动仲裁程序是解决纠纷的途径。刑事上同样无风险。刘伟律师通过收集BOSS直聘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在新型灵活用工中的合法权益。
在社保放弃声明无效案中,民事上劳动者杨X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未安排休年休假为由,请求公司支付多项赔偿。行政上,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方式。刘伟律师在面对公司以“个人声明放弃社保”抗辩的不利局面时,成功论证缴纳社保系法定义务,放弃无效,锁定被迫解除理由,获赔经济补偿。同时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当事人争取到失业金损失。面对年假时效抗辩,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劳动者获得了经济补偿、年假工资和失业金等赔偿,维护了自身权益。
刘伟律师是法学硕士,现任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主任。他深耕云南本地工伤维权领域8年,累计办理各类工伤、工亡案件超500件。他兼具裁判思维与代理逻辑,深谙劳动争议裁审规则,是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工伤律师。
处理此类工伤维权交叉案件的核心方法在于精准把握不同法律领域的关键要点,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主次关系,优先解决关键问题,并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条文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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