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班兆然律师在广西南宁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已三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29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专业法律院校,凭借自身努力于202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证号为14501202311575148。
班兆然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聚焦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三大领域。在合同纠纷方面,他擅长处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纠纷;劳动争议领域,熟练处理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经济补偿、工伤赔偿、加班费争议等各类案件;婚姻家事领域,专注于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案件。
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突出的办案业绩,班兆然律师在2025年1月成功晋升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他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依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案例展示
2025年,委托人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大额资金,约定由公司定期支付固定收益,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亦不共担经营风险,法律关系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后该公司长期拖欠收益款项,其法定代表人虽出具协议确认欠款并承诺偿还,但仅支付少量款项后便不再履约,已构成根本违约。班兆然律师首先突破合同外观束缚,精准认定双方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其次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依法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同时结合相关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将其列为共同责任主体;最终围绕返还本金、支付合法利息、追究连带责任形成完整诉讼方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委托人返还借款本金XXX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全额承担,委托人实现全面胜诉。
原告受让建筑企业因平陆运河护坡项目停工产生的125万元债权后,债务人未按承诺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三名担保人亦未承担保证责任。班兆然律师全面梳理项目合同、欠款承诺书、债权转让协议、微信通知及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债权转让已完成有效通知、债务人构成违约,同时主张未约定保证方式应认定为一般保证,结合被告缺席庭审的程序情形,提出债务人承担主债务、保证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完整诉讼意见。法院经缺席审理,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债务人向原告支付125万元欠款及按一年期LPR3.1%计算的逾期利息,在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时,由三名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案件受理费由四被告共同负担,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得以支持。
劳动争议案例展示
2022年3月28日,劳动者入职已注销的某网络科技公司,从事直播运营工作,接受公司考勤与工作管理,公司按月发放劳动报酬,但直至2022年7月26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差额、未报销垫付直播投流费用等问题,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解散并注销。班兆然律师作为劳动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通过钉钉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夯实自入职之日起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事实,推翻用人单位主张的合作关系抗辩;其次依据劳动法律法规,逐项论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工资差额、垫付费用、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同时查明公司注销相关信息,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明确由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劳动者与涉案公司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10月2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涉案公司两名股东共同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未足额发放工资差额、垫付直播投流费用、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全部合法款项,驳回对其他无关联主体的诉讼请求,劳动者核心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2023年8月27日,劳动者入职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至2024年3月4日,用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后双方解除用工关系;劳动者先以餐饮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随后起诉至法院。班兆然律师首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经营地址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突破主体抗辩;其次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再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追索加班工资;同时结合离职证据调整诉求,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以主张经济补偿,最终论证主体注销后的责任承继问题。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在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919.54元、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759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婚姻家事案例展示
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相识相恋,2016年共同生育一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7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孩子自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抚养费,自2023年8月起便彻底停止支付抚养费。班兆然律师以《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相关条款为核心,锚定被告的法定抚养义务,结合孩子长期随原告稳定生活学习的事实,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出发,论证抚养权归属的合理性;同时结合被告务工收入、孩子就读地生活水平,精准核算抚养费标准与拖欠金额,分层提出拖欠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后续抚养费按月支付、未来教育医疗费分担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告直接抚养至成年,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2019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拖欠的抚养费37100元,并自2023年12月起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同时按比例分担案件受理费,依法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驳回了其他不合理诉求。
结尾
班兆然律师凭借三年的执业经验,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均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成功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赢得了广泛认可。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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