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张琪律师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本科、管理学本科双学位,具备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身份。他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服务地区为江苏省镇江市,现为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案件背景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皮革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刘XX从事皮革买卖业务,被告卞XX、陈X合伙经营皮革销售加工业务。自2018年5月起,两被告向原告采购皮革,2019年9月对账确认欠付一定金额,后续仍有业务往来。原告扣除还款、退单及抵货款后,主张两被告尚欠938183.6元,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利息及律师费。
三、办案过程
法院于2022年2月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琪律师举证出库单、对账记录等证据,以证实供货及欠款事实。而两被告则抗辩抵货款金额、律师费及利息不应支持。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对款项明细进行了核实。
四、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两被告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38183.6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235元,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判决理由为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欠款金额经核算属实;两被告合伙经营应共同担责,未达成明确协议的抵货款部分不予处理;律师费未实际支付,不予支持;利息自起诉日起算符合法律规定。
张琪律师在执业期间,不仅在这起皮革买卖合同纠纷中展现出专业的应对能力,还办理了众多优秀案件,涉及民事和刑事多个领域。在民事方面,如帮助戴某某在离婚纠纷中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朱某某先天性心脏病被保险公司拒赔案胜诉获赔130万余元等;在刑事方面,为汤某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多起案件成功辩护,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更轻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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