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可是人生中的大事,一份房产买卖合同签下去,那可就意味着不少的责任和义务。不过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就想撤销这份合同。比如签合同的时候,一方故意隐瞒了房子的重大问题,像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却没告知,或者签合同的时候一方被胁迫,不是出于真实意愿签的合同。这些情况都会让人产生撤销合同的想法。那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比如购房者以为购买的房子附带一个独立车库,但签订合同后才发现车库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这就属于重大误解。如果是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不过要注意,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小李买房时以为房子面积是120平,签完合同发现实际只有110平,差距较大,这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小李可以在知道面积不符的九十日内去申请撤销合同。
二、一方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卖房者隐瞒房子曾发生过严重火灾的事实,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小张买二手房,卖家没说房子有严重漏水问题,小张入住后才发现,小张可以在知道漏水情况的一年内去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三、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当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时,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比如中介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购房者签订合同,而卖房者知道中介的欺诈行为,购房者就可以撤销合同。受欺诈方同样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胁迫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比如有人威胁卖房者,不把房子低价卖给指定的人就对其家人不利,卖房者在这种胁迫下签订的合同,卖房者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五、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比如购房者在非常着急买房的情况下,卖房者趁机抬高房价,使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购房者可以请求撤销。受损害方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已经支付的房款怎么退还,装修费用怎么处理,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配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没那么简单,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有这样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房产合同撤销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安心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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