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她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案件。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然而,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带着3岁女儿回了娘家。本以为被告会改过自新,可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和孩子。
原、被告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中仍坚称夫妻感情未破裂。但实际上,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长期分居已无共同生活可能。而且孩子已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过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杨慧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收集了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明白孩子在不和谐家庭成长的危害。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保留对方家暴、不尽抚养义务等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关键。
2.分居时间的认定: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要明确分居的起始时间,并保留相关证据。
3.孩子抚养权:孩子年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平时要多关心孩子,给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这对争取抚养权有帮助。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到,不幸的婚姻并非无法摆脱。只要运用法律武器,就能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杨慧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她所在的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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